长岭居岭头路市政道路及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长岭居岭头路市政道路及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黄埔区长岭居岭头路。
1.1.3 设计范围:长岭居岭头路市政道路及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开发区中部,位于开发区中心区长岭片区西侧,基本与永顺大道平行,起点与永顺大道相交,终点与九岭路相交,路线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约6085.559m,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度26 m。本工程包含2条车行隧道,左线长1220米,右线长1190米,桥梁单跨跨度最大为55米,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15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和综合管线工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综合管线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函【2017】409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长岭居岭头路市政道路及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开发区中部,位于开发区中心区长岭片区西侧,基本与永顺大道平行,起点与永顺大道相交,终点与九岭路相交,路线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约6085.559m,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度26 m。本工程包含2条车行隧道,左线长1220米,右线长1190米,桥梁单跨跨度最大为55米,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15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和综合管线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9194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7818.8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服务。(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4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9时 30分至2017年6月20日16时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原萝岗)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还有民营经济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
1.7.3
1.7.4
1.7.5
1.7.6 电子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
1.8.3
1.8.4
1.8.5
1.8.6 电子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
1.9.3
1.9.4
1.9.5 网址:http://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
1.10.3
1.10.4
1.10.5 网址:http://zb.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