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低压加热器、大气式除氧器、扩容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174070110104
开标时间:2017-06-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阳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1年5月31日取得山西省发改委的核准,2012年2月15日取得发改委的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由山西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和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资本金、国债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于2015年10月29日动工,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低压加热器、大气式除氧器、扩容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概况
为回收阳泉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在阳泉市设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项目的终期建设规模为3炉2机,本期先建成2炉1机,后期根据垃圾负荷情况再上1炉1机。建设规模为3台55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焚烧线,配套2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1100t。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情况,本项目的机组需带基本负荷,四班三制运行,年处理原生垃圾量40万吨,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8000h。
垃圾发电项目设置有3台550t/d的CFB垃圾炉,2台15MW的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先建设2炉1机。
2.建设地点:阳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
3. 招标范围:本招标书为1台大气式旋膜除氧器、1台低压加热器设备、1套疏水扩容器、1套连续排污扩容器、1套定期排污扩容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评审将参考投标人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资质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销售、设计、制造许可证,具有压力容器A2制造许可证、近五年具有销售、设计、制造低压加热器、大气式除氧器、扩容器设备工程不少于同类型5个项目的业绩,并至少全部成功运行一年。(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相关资质(提供同等资质)和业绩应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如所提供设备部分配置非投标人生产,则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或供货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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