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市路两旁除黄增绿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环市路两旁除黄增绿整治工程已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资[2017]10号文和云发改资[2017]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浮市城区公路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并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云浮市区环市路。 2.2 规模: 该项目总投资约1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项目整治路段全长约80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世纪广场处砌花基封路口工程、G324线牧羊路口至出云安路口中央花基整治工程、环市路塌、受损山体修复工程和环市中路K1131+000至K1139+000段“创园”中间绿化带补植工程。南往北1-3号停车位绿化工程。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按环市路两旁除黄增绿整治工程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园林绿化类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期满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拟参加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可在2017年 6 月 13 日上午11:00前或下午17:00前(任意一个时间段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招标公告发出前6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到云浮市城区公路局(云浮市区兴云西路金山小区)报到后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拟参加投标企业自行负责)。投标人须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方可参加报名,经登记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资料内容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的工程项目。 3.6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于2017年 6 月 14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工作日9:00-11:00,15: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经办人亲自参加报名,并携带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登记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一式二份及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报名资料原件须进行核查。投标人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移动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派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2013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的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计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网页公示截图打印件; 由招标人签发确认已踏勘现场的回执; 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同时须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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