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
(三)建设地点:惠城区三栋镇福长岭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内
(四)项目概况: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华澳学院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26500平方米(由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东西区两独立预留地块组成,其中:东区预留地块面积约0.65万平方米,西区预留地块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设校舍面积约28000平方米,包括东区地块内的国际交流中心(综合教学大楼)约1万平方米和西区预留地块内的学生宿舍(含配套用房)约1.8万平方米,可容纳住校学生2560人。项目总投资约9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600万元,设计费下浮后控制价为212.9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书,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即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即广场、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照明、园林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专业专项深化设计(即建筑智能化、监控安防技防、高低压配电、施工临时用电、人防、消防、防雷、绿色建筑(二星级)、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央空调、厨房、钢结构、玻璃幕墙及其他配套专项等)。
工作内容:总平面规划设计、场地竖向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专项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专项深化设计(二星级)、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报建报批、施工和设备招标、现场指导服务、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减和细化。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
(六)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工程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90天。
(八)资金来源:惠州城市职业学院融资解决。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 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2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以内,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必须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且开具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