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金鸡镇金鸡至同安(金鸡至镇安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9+640)(GXJTZB2017-G2-006-TX)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藤县金鸡镇金鸡至同安(金鸡至镇安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9+640)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藤县金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JTZB2017-G2-006-TX
建设地点:藤县金鸡镇金鸡街至镇安
建设规模:项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等,具体如下:1、路基工程9.64公里;2、路面工程9.64公里;3、桥梁涵洞工程9.64公里。
合同估算价:约553万元
要求工期:12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Ⅲ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在梧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要求的施工企业。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到人民检察-院查询有无受贿、行贿记录(所有复印件和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均须通过受贿、行贿记录查询。
报名时须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携带报名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明,以上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0分,地点为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