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 的 福州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学综合楼项目桩基检测(二次招标)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仓发改〔2015〕60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桩基检测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31号(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 校区内) ;
2.2 投资规模:主体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学综合楼项目施工,地下两层、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13429.89平方米,(地下两层面积3952.04平方米、地上10层面积9477.8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为8005.15万元,本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871.0605万元;
本项目检测费约人民币27.0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低应变法试验、钻芯法检测、锚索抗拔试验。
2.4 检测周期: 30 日历天(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为起算点)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桩基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个人上岗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年纪在60周岁以内(含)60周岁。
3.3. 本次投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