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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消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消防服务已由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 神

 1. 招标条件

本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消防服务已由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IEZB170504844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负责招标人所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公寓和外围的生产区域开展消防服务工作,火灾预防与扑救及救灾抢险等工作,响应和参加地方政府消防联动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承担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6)组织消防队员的日常训练和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电厂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10)履行公司专职消防队职责,平时做好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在有火险情况下及时出警扑救火灾。
11)响应和参加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必须包括保安服务或消防服务相关的有效营业范围;并应在公-安局备案,具有公-安局批准的经营保安服务的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企业专职消防队服务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5)投标人在以往消防管理服务中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上述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在购买标书以及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如若投标文件中
缺失,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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