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第八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告
(二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第八支队车辆维修服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4、招标内容:车辆维修,共计31辆车,一年服务期内招标单位所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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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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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第八支队车辆维修服务 |
30万元 |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为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一类或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24小时车辆紧急救援能力;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注: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6日18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