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嘉兴部分)经浙江省发改委以《浙发改设计〔2015〕11号》文批准同意建设。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嘉兴部分)由长山河排水泵站、南台头排水泵站、长山河延伸拓浚工程(嘉兴段)、长水塘整治工程、洛塘河整治工程、南台头前闸干河加固工程等组成。南台头排水泵站和长山河排水泵站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计划于2018年建成。南台头排水泵站位于南台头河出口南台头河南侧;长山河排水泵站位于长山闸附近长山河右岸。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现对该项目金属结构闸门制造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本次招标内容
长山河排水泵站、南台头排水泵站的钢闸门的制造详图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联调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3086万元。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12月~2018年4月(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大型(或以上)平面闸门生产许可证(旧资质为大Ⅰ型(或以上)平面滑动闸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书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门叶面积≥100m2(或单扇重量≥40吨)的平面滑动钢闸门,并完成过门叶面积≥30m2(或单扇重量≥30吨)的平面定轮钢闸门。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②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书。①、②均需提供。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单扇门叶面积(或重量)、闸门类型,允许补充业主证明材料,其余材料不予认可。
3.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3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须为“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 同一个生产企业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在投标时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生产企业的全部资质文件。
3.6 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5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3.7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结果为准);
3.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7日08: 30至2017年07月05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