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YZB2017-46(2)
1.招标条件
本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搅拌站生产厂区工程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长新发改字【2017】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设备名称:5000型沥青搅拌设备;
2.2采购清单:5000型沥青搅拌设备(冷骨料配供系统、烘干系统、除尘系统、三矿粉储供系统、拌合楼总成、成品仓系统、控制系统、沥青加热储供系统)共计1套,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慧城大街;
2.4供货时间:2017年8月14日前进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设备相关内容),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能授权1名投标人投标,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且不能与生产厂家同时投标。
3.2供应商需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