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内部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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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内部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内部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经长兴星火技术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行政许可56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绿化面积约为29690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煤山镇煤山集镇,计划于 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长兴星火技术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星火技术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煤山镇绿色制造产业园发展大道、创业创新大道两条道路两侧的苗木种植、养护及部分景观工程等建设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65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的类似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5年6月 1日起至 2017年5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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