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17年新华高压系统整治工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CSH-CDDX-BX170503F),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比选范围
1.1 比选需求: 更新改造新华12台高压开关站(主要设备甲方提供)。
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1.3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 1 个,中选候选人数量为 3 个;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中标。
1.4预估金额:30万元(不含税价)。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政府或行业等需行政许可的资质或资格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参选人须具备送变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在有效期内的参选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4年1月1日年以来 同类项目 的相关业绩。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备保证招标标的物能够正常提供或履行的财务能力证明,企业2015年或2016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6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参选。
2.7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转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2.9参选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参选的其他参选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
2.10其他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一年内存在因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