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青岛智能低碳区域能源系统改扩建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燃气发动机、、热泵和相关附件#1(市北区换热站,市南区单位加热和制冷系统)项下的合格支出。
2. 受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燃气发动机、、热泵和相关附件#1(市北区换热站,市南区单位加热和制冷系统)(详见第六章)
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个合同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对授予的合同提供折扣,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明确这些折扣及使用这些折扣的方法。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在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和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