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食品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DZL40-1.6-AII蒸汽·除尘·脱硝及烟塔一体脱硫塔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09
编号:延建采2017002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边朝鲜族食品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DZL40-1.6-AII蒸汽、除尘、脱硝及烟塔一体脱硫塔项目。
2.2建设规模:DZL-1.6-AII蒸汽(一台)及配套补助设施。
2.3招标范围:本体及配套的鼓、引风机、除渣机、给水泵、除尘器、脱硝系统、脱硫系统等的整体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试运行、调试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全过程。
2.4标段划分:1个。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热源厂内。
2.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工期78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
(1)热力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环境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环保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安装工程及环保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8 日至2017 年 6 月 13 日(6月11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