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神铁路集团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2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4877 。
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划分为1个包。
第一包:空气源热泵采购。(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神华包神铁路集团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本项目需将原有的供暖改造成空气源热泵,增巴图塔站洗浴热水空气源热泵系统。投标人须对现场勘察后,根据招标人给定的面积、建筑节能参数和洗浴热水需求进行系统方案设计、编制、配置机组,含新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及调试、用于连接原供热系统相关的管道及相关部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不包含原设备的拆除工程)。
3、原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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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车站名称 |
使用 性质 |
类型 |
型号 (原) |
原蒸发量(t/h) |
供热面积(m2) |
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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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图塔 |
供暖 |
层燃 |
DZL1.4-0.7/95/70-AII |
2 |
5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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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朝脑沟 |
供暖 |
层燃 |
DZL1.4-0.7/95/70-AII |
2 |
4712 |
4、交货地点:包神铁路公司巴图塔、朝脑沟站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移交使用。
现场踏勘:招标人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8:00,在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1号神华大酒店门前集合,各投标单位车辆自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为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能效等级标识且能源标识为2等级及以上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所承接三个及以上同类业绩(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留座机号码);
6)投标人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2014年~2016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文件,不得给他人借、卖或挂靠资质,如有此种情况,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在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权。
8) 投标产品应具有相关认证证书,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