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室内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CZHW-170620
开标时间:2017-07-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6万元
招标公告
编号:CEITCL-JL-CZHW-170620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室内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BQZCWT2017-012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完成设计图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包含安装所需管材、保温等材料)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设备使用培训、产品的节能检验及验收、安装施工涉及到相关拆改和恢复原样工作。 受采购单位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室内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86万元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及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要求供货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货物需求及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制造商的代理或经销证明文件;
3.3安装资质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