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兴慈大道-浦东路)道路照明工程路灯安装已由甬新经投【2017】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共安装54套路灯;工程造价约43万元;
计划工期: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电缆管线开挖、电缆保护管及敷设、电缆及敷设、防盗块、路灯安装、运行调试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工程类别:【2010】市政三类;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 【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机电(或市政公用)专业质量员1名,机电(或市政公用)专业施工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机电(或市政公用)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5日(含)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