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公交接驳方案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编号:[2017]NCCGJ511001/582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公交接驳方案
项目编号:JZXCS(1)2017004J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及比例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公交接驳方案 48万元 市财政资金100%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范围的供应商;
3.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级)资质,有承担本次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 竞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在竞标期间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2)竞标时处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予以公开的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六、报名
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9日 9时至2017年6月1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