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6]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体育训练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肇庆市广宁县城南新区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50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494.2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680.31万元。本次招标主要建设体育东路、体育南路和体育路三条道路;内容为道路路基基层及路面工程,道路交通标志及信号灯工程,道路绿化给水、雨污排水工程,道路路灯照明和交通设施管线安装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天)
E4412000001000477001001 广宁县体育中心工程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 包括建设体育东路、体育南路和体育路三条道路;内容为道路路基基层及路面工程,道路交通标志及信号灯工程,道路绿化给水、雨污排水工程,道路路灯照明和交通设施管线安装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
(详细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43421414.88 7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件。 4.2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件,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4.3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的前三年,若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 4.4按《肇筹运办[2015]27号》文精神,本招标工程中涉及的需定向采购产品详见《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赞助企业的产品(服务)类型范围》。
四、投标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0时00分至2017年06月15日 23时59分
2.签到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8:30至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