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崇州市晋康南路(永康东路—西游路)绿化工程建设—租用、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审批【2016】76号、崇发改审批【2016】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投建一体化方式建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发改审批【2016】76号、崇发改审批【2016】3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州市崇阳镇
2.2 项目规模:对晋康南路(永康西路—西游路)进行绿化,总长1840米(约9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地面及道路工程、景观建筑及造型、灯光照明及水景工程、其他工程(公测、生态停车场、给水工程)
2.3计划工期:建设—租用标段:18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建设—租用标段;1个监理标段;
2.5招标范围:(1)建设—租用标段:选择有投融资能力的企业作为项目建设投资人,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人,采取“建设+租用+移交”模式融资实施建设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投资人将项目使用权移交业主,经崇州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后,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期限向项目建设投资人支付租用费用,租用期满后投资建设人向业主移交项目所有权。
(2)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建设-租用标段:①本次招标要求投资人和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资人应是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法人主体;施工企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近3年(近3年指2013、2014、2015年)无亏损;④施工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⑤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资或施工能力。投资人如同时实施施工任务需同时满足对投资人和施工企业的要求。
3.2 监理标段:①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近3年(近3年指2013、2014、2015年)无亏损;③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④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⑤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租用标段招标接受由有投融资能力的投资单位和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6月 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