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四医院数字化移动式X射线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2
招标编号:BHZB20170073
开标时间:2017-07-04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邯郸市第四医院数字化移动式X射线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邯郸市第四医院数字化移动式X射线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ZB2017007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内容:数字化移动式X射线机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养老保险证明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4.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7.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8. 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到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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