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融合网关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融合网关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本次采用自购方式, 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入围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在此协议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4个FE/GE接口+32语音口(FXS接口)的融合网关(以下简称4+32融合网关)】的采购和供应工作。采购预算金额为【152】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量为准。
1.2 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融合网关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内容包括4+32融合网关。
1.2.1交货期: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后【7】个【自然日】之内提供订货产品。
1.2.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常州市【含县市】,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订单为准。
1.2.3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产品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200】元/个(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协议有效期:(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协议终止)
1)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2)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2 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够开具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相关证书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
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
离职不满三年的)。
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成熟稳定。
3.2 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3 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融合网关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800(含)万元;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及销售明细页】、对方联系人名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至2017 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