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2017-WZCG-1900-JTWZJC-028(2)
开标时间:2017-06-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17-WZCG-1900-JTWZJC-028(2)
1. 招标条件
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已由柳州市发改委以柳发改规划【2016】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
上述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其分别对项目所需钢筋、型钢、水泥、等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位于火车站东站房与火车站东广场之间,南站路下方。柳州火车站正在进行改造,同步建设的有火车站东广场、站前馨天地、南站馨城等。本工程包含预留轨道交通通道、客流集疏运设施、配套生产和辅助用房、配套市政工程等的土建工程。南站路规划路宽36m,南站路下方拟建一条下穿隧道,站前路规划道路宽30m飞鹅路规划道路宽40m。本车站类型为地下三层侧岛侧式站台车站,车站起点里程右CK14+282.020,终点里程右CK14+729.468,车站总长447.448m。车站站台宽度分别为7m、12m、7m,站台长度120m,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右CK14+479.234。
2.2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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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 |
包件 |
交货 |
招标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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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 |
LZGDGC01 |
钢筋 |
见物资 需求一览表 |
吨 |
31867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2000 |
2017年7 月按工期陆续进场 至工程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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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GDXG01 |
型钢 |
吨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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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GDSN01 |
袋装水泥 |
吨 |
5000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钢筋、型钢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财务能力:钢筋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型钢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钢筋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型钢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为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包件授权函,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招标人有部分钢筋需要定制尺寸采购,价格确定方法跟普通钢筋价格确定方式一样,固定费用请各投标人单独报价。
3.1.2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5凡有意参加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