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保安、安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保安、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17年6月12日
招标编号:NNGD-02-YY-AJ-201701
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保安、安检服务采购
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
企业筹措,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内容、概算、工期要求、资格审查方式、招标方式、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
1.安吉车辆段位于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线路北端,西乡塘区环城高速与安吉大道交叉路口旁边,呈东西向布置。兼办公、生活、存储、生产维修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特殊用途物业;其中主要房屋有:综合办公楼、综合维修中心、司乘公寓、公-安派出所、物资总库、秀灵主变电站、联合检修库、停车列检棚、洗车库及镟轮库、在线检测棚、轨道车库及内燃机车库、辅助生产车间一、辅助生产车间二、辅助生产车间三、辅助生产车间四、杂品存放间、混合变电所、废水处理站、门卫一、门卫二,共20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7704㎡。
2.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南段配属金凯主变电站,金凯主变电站是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110kV主变电所,位于金凯路,总建筑面积3196㎡。
3.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起自西津站,止于玉洞站,共设车站18座,每座站内主要管理用房及设备设施有:车站控制室、站长室、AFC票务室、会议室、男/女更衣室、休息室、卫生间、警务室、票亭;、扶梯、自动售检票机、安检设备、楼梯、出入口、冷却塔、风亭、导向标识等。
招标内容:
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保安/安检服务项目,对服务区域进行驻点值守、巡逻,对16座车站进站乘客进行安检。防止人员闯入正在运营的线路及蓄意破坏的行为,除此之外还需做好相关管理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灾、防爆炸、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以及协助维护好管理区域内的客运服务(站台、站厅、出入口)正常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人员流动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等。同时也是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义务消防队的骨干力量,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招标人在安吉车辆段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用房,用于中标单位管理协调、调度指挥保安/安检人员的日常工作及与轨道交通2号线安保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1.安吉车辆段、主变电站保安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安保组条款要求,负责安吉车辆段周界围闭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车辆段公共区域内不发生各类安防事件,防止蓄意破坏和偷盗的行为,在发生意外和治安、消防事件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且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和日常巡查。秀灵主变电站、金凯主变电站值班驻守、巡逻、出入登记、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安保职责。
2.车站保安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安保组条款要求,在车站维护正常乘车秩序,开展车站日常综治巡逻检查、协助车站工作人员疏导客流,与车站(地铁公-安)做好治安、消防的联勤联动。劝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阻止任何各类对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破坏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维护车站区域及相关通道、出入口的公共安全等。非运营时间,协助车站做好值班驻守、巡逻、出入登记等安保职责。
3.车站安检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分级处置暂行规定》、《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禁止乘客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威胁地铁运营安全的物品(详见《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进站乘坐列车。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时间内,必须对进站搭乘地铁乘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进站前的安全检查,重点车站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检、逢疑必问、逢人必查”的原则执行安检;普通车站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检、逢疑必问”的原则执行安检。在南宁市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根据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反恐防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车站的安检力度,根据中标方要求增配本合同机动备班人员,落实安检“逢包必检、逢液必检、逢疑必问、逢人必查”工作要求。
保安、安检人员总需求人数:不少于860人。
项目估算:9678.24 万元人民币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3年)各个月份(共计 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物业业绩或全国轨道交通行业保安、安检服务业绩或公共场所保安、安检服务业绩(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人数500人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报名事宜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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