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龙县石头乡兰香村委会桥头组至雄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头白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玉龙县石头乡兰香村委会桥头组至雄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境内;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40万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3至2015年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和临时)建造师。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
丽江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备案证。
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6月 09 日至 2017 年06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