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 滨海快速差动保护单元及设备备件等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预计投资金额 785000 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海快速差动保护单元及设备备件等物资采购。
2.2项目概况:本次名称为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差动保护单元及设备备件等物资采购项目,需要采购差动保护单元、动态检测车压力传感装置、EPS柜备件充电板、感温光纤监测系统Apd+WDM模块、通道传感器等物资。
2.3交货地点:津滨轻轨9号线胡家园车辆基地。
2.4招标范围:
滨海快速差动保护单元及设备备件等物资采购 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差动保护单元、动态检测车压力传感装置、EPS柜备件充电板、感温光纤监测系统Apd+WDM模块、通道传感器等物资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后6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本物资来源正规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能提供本物资正规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