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调兵山市2017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调兵山市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调兵山市境内农村公路, 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2.2招标范围:调兵山市2017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2.3计划工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9月10日,共计63日历天。
2.4资金来源:省计划补贴。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投标人在2016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企业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公路工程(大中修)”施工项目。
(4)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5.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截止日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