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梨树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梨树县交通运输局以梨交公字【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梨树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梨树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 路线 里程(KM) 主要施工内容
01 乡道Y079王家园子至柳树营 14.66 交通安全标志、里程碑、轮廓标、道口标注等
乡道Y083田家庙至长山堡 23.69 交通安全标志、里程碑、道口标注等
乡道Y204隋家至东风 9.94 交通安全标志、里程碑、道口标注、护栏等
乡道Y057榆树台至林海 28.10 交通安全标志、里程碑、轮廓标、道口标注、护栏等
2.2预计工期:2017年7月6日-2017年9月30日,共计8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资质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01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在近3年内累计完成过150公里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拟投标段的报价不得高于企业注册资金的5倍,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要求,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和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投标人中标标段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2017年与其他工程项目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应分别提交查询结果。招标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