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三亚市水蛟路延伸段(垃圾填埋场至南岛农场)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三发改投〔 2017 〕 1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亚市水蛟路延伸段(垃圾填埋场至南岛农场)道路工程项目勘察。
2.2 工程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垃圾填埋场,终点位于南岛农场(抱逸桥北侧),道路全长 7522.699m ,其中:垃圾填埋场至南岛桥南侧路段长 5958m ,道路红线宽为 20m ,南岛桥南侧至抱逸桥北侧路段长 1564.699m ,道路红线宽为 22m ,行车速度为 30km/h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项目地点:三亚市水蛟路延伸段(垃圾填埋场至南岛农场)。
2.4 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
2.5 工程勘察费估算: 2305400.00 元人民币(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并生成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3.3 信誉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 , 并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