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平湖市新仓镇塘坊浜景观节点建设工程已由新仓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一体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仓镇塘坊浜,占地3000m2,主要内容为对周边房屋立面进行改造等。
2.2工期:60 日历天。
2.3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5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4 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为:以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建设平湖市新仓镇塘坊浜景观节点建设工程,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应满足: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应满足: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拥有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