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配套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湿地区道路系统配套景观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配套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配套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山发改投[2016]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锡山台湾农民创业园内
工程规模: 施工图范围内的乔灌木、绿篱、色带、草皮种植,面积约210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含园林绿化的有效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9日 9:00 时至2017年06月13日 16:3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