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7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液氨 1、投标人2014年10月至开标截止日内须在国内有2项以上(或电厂液氨特许经营单位)液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脱销液氨采购,数量1700 吨/年,具体包括液氨的供货、危化品运输、装卸等工作。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4日 10: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