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兴隆乡黄庄村(冯洼)美丽乡村景观工程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有资金,现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本项目的施工对外招标,选定施工队伍。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盱眙县兴隆乡黄庄村(冯洼)美丽乡村景观工程
(2)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
(3)工程地点:盱眙县兴隆乡境内
(4)工程规模:苗木栽植、景观铺装、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①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人承诺的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③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单位公章)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
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⑧企业开户许可证
⑨投标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