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坊片区安置房A区、B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17-06-12
招标编号:NJHW-160040-1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就其上坊片区安置房所需A区、B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上坊片区安置房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上坊
公告标段名称: A区、B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服务
招标数量: 1批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新能源或充电桩或充换电设备业务范围。如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本金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为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同时投标品牌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如是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②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出具多份专项授权委托书,将全部按资审不通过处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AC220V 32A交流桩,AC380V 63A交流桩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有CNAS和CMA标识(取得型式试验报告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满1年)。(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核查)
(2)财务要求:
无要求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交流充电桩采购类似业绩一份,并且合同中的充电桩品牌与此次投标的充电桩品牌一致。(提供合同、已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核查;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的时间、金额为准,型号以签订的合同清单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
提供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要求
(6)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申请书无弄虚作假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⑤我公司承诺如下(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a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⑥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⑦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机构和队伍,售后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提供售后人员配置表和承诺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时间: 2017-06-12至2017-06-19。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