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17年通勤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7-06-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选择优秀、合适的承运商,提高安全优质的服务,根据省公司内控流程相关规定,对2017年通勤班车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内容:通勤车辆为1台45座空调大客车,主要为接送员工上下班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项目实施地点:长沙市。
1.6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2具备长沙市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客运运营证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有2年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班车的运营经验。
2.3车辆属投标人自有且车况良好,近3年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不允许使用挂靠车辆。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2.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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