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高速虎门大桥2017年度水中桩基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莞佛高速虎门大桥2017年度水中桩基检查项目已列入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2017年度计划,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粤路建养〔2017〕34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莞佛高速:G9411 K29+566~K42+328(双向) 2.2项目情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发包人: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计划工期:45天。主要工程项目内容:对虎门大桥及太平大桥共计405根水中桩基进行全面检查。对申请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及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专项资质证书;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及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与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投标报价系统软件数据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7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5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主要工程项目情况(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件2)、评标办法(附件3)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在上述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