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93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原建筑为厂房和办公楼,该项目以原状改造的方式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缮及改造,改建成为中高端养老照护院,预计床位数为300床。目前,本项目加固工程正在进行中,本工程将与加固工程同步施工,投标人需按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逐栋开始施工,分阶段作业。详细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5.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5.2.1招标内容:对原建筑为厂房和办公楼,该项目以原状改造的方式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缮及改造等,以上内容仅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内容以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
5.2.2招标规模:占地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m2。
5.2.3招标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为21708506.98元,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及装修配套安装工程20077156.45元(占总造价92.49%);建筑机电安装工程1631350.53元(占总造价7.51%)。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6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7年 7 月 4日 11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 7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至 2017年 7 月 4 日 12 时 0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4 日 12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5 日 9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①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相应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和相关证明资料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②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
③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dlztb.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十九、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
时 间: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