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路政管理处委托,对其所属的一矿大桥-南厂立交桥道路整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701-17401011007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煤峪口矿大桥至南厂立交桥道路;
2.2 招标范围:一矿大桥-南厂立交桥道路整修及其附属工程,全长1750米,宽9.2米。(本次招标只包括主线道路,详见图纸)。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
2.4押证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资质证件,统一交由建设单位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类似工程(施工地点位于矿山区域)一项,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6)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7) 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8)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的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 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无重大合同违约;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情况;承诺为施工人员提供工伤保险;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出具承诺函;
11)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带资质原件到开标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