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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已经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2016]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企业自筹,招

 本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已经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2016]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尤溪紫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二次);
2.2.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
2.3.项目概况: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尤溪县梅仙镇上游约4.6km,坝址距尤溪城关9.6km。坝址处流域面积4525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04m,设计洪水位104.00m(P=2%),校核洪水位106.97m(P=0.2%),水库总库容1490万m3。
2.4.招标范围和要求:
(1)招标范围: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所含的全部工作。包括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①主要监测内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渣体稳定性)、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挡渣墙稳定性)、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
②监测成果:按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2)质量要求及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监测图纸和本招标文件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要求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满足项目竣工水保验收要求。
(3)项目实施周期: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评价等级为乙级以上;
(3)投标人近5年独立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 6 月 9 日至2017年 6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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