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已经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涉铁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涉铁项目监理
工程内容: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涉铁项目工程包括:
(1)、东新开河流域涉及龙北联络线铁路、长图铁路及长吉城际铁路的工程;
(2)、串湖流域涉及长白线铁路、长春站-长春北铁路、长哈高铁、哈大高铁、机场线、长珲城际铁路和长吉城际铁路的工程;
(3)伊通河流域中段涉及长吉城际铁路的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4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提供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铁路专业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有安全员岗位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部级监理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