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2017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绿道建设一期工程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审批字【2017】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811587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2017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绿道建设一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 通辽市中心城区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TG2017A010078001 2017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绿道建设一期工程 811587元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经营范围只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绿化养护等与绿化相关范围;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且缴纳社保的人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开标等全过程工作;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及本地社保部门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五年及以上从业经历,提供近五年内类似业绩,每年至少提供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凭证、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并提供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公章; 9、根据通住建【2016】95号《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投标人在通辽市建筑、园林绿化市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0、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五、 投标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0:24:00至2017年06月14日 17:0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