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禄丰县委员会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已由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发改字(2016)387号文批准建设。项
目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县级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禄丰县委员会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中共禄丰县委员会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为:禄丰县金山镇.
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室外附属青石板铺装、篮球场、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电气、景观置石、道路、大门工程;包括施工设计图、工程量
清单列项内容及招标人通知
工期:120天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年检合格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五、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担任该项目的建造师于2017年 6 月 8 日至2017年 6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时30
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