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马园路74#地块停车场及公共配套设施租赁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马园路74#停车场及公共配套设施内共1152.7平方米一层商铺及261个停车位共四层停车场的租赁经营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3租赁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如开始时间有调整,则按调整的日期提前或顺延,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5日08:30-11:3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