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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双洎河水质改善应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双洎河水质改善应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二、项目概况与招

 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双洎河水质改善应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双洎河水质改善应急项目
2.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53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内容:南关桥双洎河左岸、右岸及炎黄大道苇河左岸污水治理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污水治理相关内容);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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