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委托,就“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 采购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 项目名称: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 招标编号:FLZX-ZC-2017-019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供应、售后服务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虚假投标等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来类似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5. 供应商项目经理需提供机电建造师证书;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