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伊敏露天矿地面车轮胎修补工程
1.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伊敏露天矿地面车轮胎修补工程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维护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伊敏露天矿地面车轮胎修补工程
2.2、项目内容:
投标方承担各种型号轮胎(含地面车、特种设备、工程机械等)修补、充气等工作。
2.3、承包方式:业务总承包,乙方自行提供检修场所、检修设施、材料、工器具、气源、用水、用电和消防器材及相关消耗性物品等。
2.4、工程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轮胎修补等内容。
3.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6月13日9:00起至2017年 06月17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