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ZJDWZCG(2017)2号)
1.谈判条件
为满足我单位机电分公司哈尔滨站改造项目施工需求,需采购气体43500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哈尔滨站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境内,雨棚结构部分为钢柱、纵横桁架梁、檩条拉条撑杆等次结构;高架候车室钢结构部分为拱形空间钢管桁架结构,最大跨度72米,上部为檩条、系杆拉条等次结构。雨棚全长415.8m,总宽度185.85m(含预留站台),8连跨横向最大跨度23.85米m。
合同总造价:4000万元
合同工期 :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共计366日历天。
谈判内容:见附件。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信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具备相应的垫资能力并接受合同书范本中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两年由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列为采购人所在单位黑名单或不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
3.6其他要求:(1)代理商参与投标, 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购买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