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烟草公司驾驶服务、保洁、水电工、勤杂等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3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ESXCZB17005
2.2 、项目名称: 恩施州烟草公司驾驶服务、保洁、水电工、勤杂等劳务外包项目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 恩施州烟草公司卷烟单位辅助性业务劳务外包,服务期1年;项目投 资2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具备劳务承揽或劳务外包等服务内容;
3.2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劳动力管理制度、商务响应、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依法缴纳税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独立法人;
3.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2015年至今)有类似服务业绩(须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
3.4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的人员、财务、技术、服务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黑名单,且在经营期近两年没有司法诉讼败诉、被有效投诉的情况,出借及借用他人资质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书面承诺;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7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3.8 、投标人必须在恩施州内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办公电话等基本办公设备;
3.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10 、下列情况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具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