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蒙自市棚户区改造老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动迁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1703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其它
2015年蒙自市棚户区改造老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动迁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170352
1.招标条件:
“2015年蒙自市城市棚户区老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已由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棚改发[2015]9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社会投资人已确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动迁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5年蒙自市城市棚户区老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征收面积约13.7万平方米,征收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征收改造户数约500户,改造后新建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5.27亿元(最终改造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及户数以最终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为准)。
2.2工期:一年,入户调查必须在10天内完成并移交汇总资料。若遇房屋征收不可预见因素,工期可依法顺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4招标范围:项目动迁工作、前期现场咨询、技术服务和本项目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拆除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一并清理出现场,净地交付±0。(渣土处理手续由承包人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符合本项目相应的动迁、拆除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合同期间不得更换。
3.4其他要求:⑴有效营业执照;⑵安全生产许可证;⑶爆破、拆除特殊工种人员持有特种专业上岗证;⑷项目技术负责人持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证;⑸中标企业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等相关规定,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成立独立核算纳税的分公司或项目部,向项目实施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若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共计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