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2017年第三批国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3
招标编号:SXZL2017HWTZ00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2017年第三批国内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2017年第三批国内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SXZL2017HWTZ004;
2.3 项目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恒安新区;
2.4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备注
1 医用升降平车(豪华液压平车) 详见招标文件
2 前庭功能自动旋转检测仪
3 多参数生物反馈仪
4 听觉诱发电位仪
5 听力计
6 耳鸣综合诊断治疗仪
7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
8 隔音室
9 空气压力治疗仪
10 床单元消毒机
11 单人无菌室层流床
12 心衰超滤脱水装置
13 活化凝血时间测定仪
14 床旁血气分析仪
15 机械血栓抽吸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标包产品;
(2)应取得以下两种授权文件之一:
①货物制造商对该货物的授权文件;
②总代理商对该货物的授权文件,及货物制造商对总代理的授权文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及注册登记表(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及备件库,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维修机构的营业执照、工程师资质、配备及维修人员培训情况、备品备件库设置及清单等);
3.4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向5家不同的医疗机构供货的业绩,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用户验收证明材料;
3.5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